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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龄老人居住他人房屋 善意执行破解腾房难题
作者:朱婧伟  发布时间:2023-04-07 15:31:46 打印 字号: | |

近日,申请人赵某将一面书写“执行难巧执克难  民有忧为民解忧”的锦旗送到执行干警齐文博手中,对干警秉承善意文明执行理念,通过多方联动协作,在保障被执行人基本生活条件的基础上,顺利腾退房屋表示感谢。


据了解,被执行人梁某将涉案房屋出售给申请人刘某并做了所有权人变更手续。之后梁某又以租赁该房屋为由居住在房屋内。在支付一定时期租赁费后,梁某便再未支付房租。刘某诉至我院要求梁某支付房租,并返还涉案房屋。但梁某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刘某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干警接手该案后,多次上门做工作劝离,考虑到被执行人梁某年岁过高不宜强制腾退,应采取“刚柔并济”执行理念。一方面坚决维护法律权威,向梁某释明拒不履行生效文书的法律后果。另一方面,考虑到梁某年事已高,执行干警进一步加大政策攻心力度,做其思想工作,希望梁某能主动配合法院工作。

在此基础上,执行干警还积极争取辖区派出所、居委会、梁某工作单位退休干部中心及其女儿等多方力量的大力支持和配合。最终在申请人作出巨大让步及多方协同配合下,梁某同意主动腾退房屋,本案以和解方式顺利结案。

在案件执行过程中,我院既注重执行的力度,又兼顾执行的温度,以人为本,以和为贵,在执行联动大格局下,各部门密切配合,突出善意文明理念,最大限度地实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



 
责任编辑:裕华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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