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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快报丨逃避执行被限高 这样“坑娃”可不好!
  发布时间:2019-12-23 10:35:04 打印 字号: | |

      欠钱不还,不依法申报财产,私底下却让自己的孩子就读收费高昂的私立学校。近日,裕华法院执行干警孙建华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积极与相关学校取得联系,对被执行人褚某某采取限制被执行人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的惩戒措施。

      据悉,被执行人褚某某与苗某某系夫妻关系。自2015年开始,褚某某与苗某某陆续向杨某某借款近100万元用于公司生产经营。可当杨某某要求归还时,褚某某夫妻却以各种理由拒不归还。2019年初,杨某某将褚某某、苗某某诉至裕华法院,法院判决褚某某夫妇归还借款本金。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褚某某仍然执迷不悟,以各种手段隐匿财产,甚至还玩起了“失踪”。为此,裕华法院向褚某某夫妇发出限制高消费令,限制其高消费及非生活或者经营必需的有关消费。 

     “我是申请人杨某某,褚某某的儿子在某私立学校读书,每年光学费就近两万块,请你们快去查一下吧!”拒不履行判决书规定的义务,在限制高消费期间将子女送入高收费私立学校就读。这不仅损害了申请执行人的利益,更是对司法权威的公然挑战。执行干警孙建华立即赶到石家庄市某私立学校了解情况,在确定被执行人褚某某之子为该校学生后,依法向该校送达了裕华法院首例限制被执行人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的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该校协助法院执行,建议其转入公立学校就读。 

      该学校表示将全力配合,履行法定协助义务,目前正着手办理被执行人褚某某之子的退学手续。

责任编辑: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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