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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调两撤!诉前调解巧破连环案
作者:杨博元  发布时间:2022-06-22 09:56:44 打印 字号: | |

“真的是太认真负责了,为我们解开了误会还化解了矛盾,为法院特邀调解员点赞!”6月17日,石家庄某电缆销售公司委托代理律师为裕华法院特邀调解员魏胜军送来一面印有“尽职调解化纠纷 司法为民倾真情”的锦旗,对魏胜军高效化解三方纠纷表示感谢。

5月18日,石家庄某电缆销售公司以买卖合同纠纷为由,起诉经销商杨某要求支付货款18000元。案件进入诉前调解程序后,魏胜军第一时间联系了石家庄某电缆销售公司与杨某了解案件情况,听取双方诉求。

经向某销售公司代理律师询问得知,杨某是该公司的经销商,2021年5月26日,公司通过业务员赵某为杨某送去了价值18000元的线缆,但杨某一直没有支付货款,多次催要无果后才将杨某起诉。而询问杨某后,魏胜军却了解到了不一样的情况。杨某声称该公司送来的货品自己没有销售,而且货已让赵某拉走了,自己手里有证据,石家庄某电缆销售公司不但没理由起诉自己,反而欠自己3000元的“牌匾钱”没给。

一方要货款,一方说货物已被拉走,魏胜军察觉到这里面一定有“隐情”。为还原案件真相,魏胜军从杨某处得到了赵某的联系方式,并与之取得了联系。

“我从公司离职后,欠我的业务提成7000元公司一直拖着不给,我只能拉走货物。还有,我已经申请劳动仲裁了,让他们等仲裁结果吧!”一听有关石家庄某电缆销售公司,赵某情绪十分激动。原来,赵某离职后多次向该公司索要拖欠的劳动报酬无果,已经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了仲裁,货物也确实是被赵某拉走的。因经销商杨某订货均与赵某联系,不知道赵某已经离职,遂信以为真,而石家庄某电缆销售公司对此事也并不知情。

鉴于赵某与石家庄某电缆销售公司的仲裁案件与本案有直接关系,要想彻底解决纠纷必须把劳动仲裁一并化解才能案结事了。因此,魏胜军改变了调解思路,依据事实和法理为三方提出了调解意见:石家庄某电缆销售公司支付杨某“牌匾钱”3000元、支付赵某业务提成7000元,赵某如数退还公司的全部货品。并以赵某与某电缆销售公司的仲裁案件为“突破口”,开展调解工作。

“根据现有的证据来看,你们并不占优势,如果赵某离职后公司通知了杨某,杨某依然让业务员拉走线缆那杨某就要承担该案的还款责任;如果公司没有通知过杨某,杨某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业务员把货拉走那公司应该负有不可推卸责任。”经多次联系,石家庄某电缆销售公司同意了魏胜军的调解意见,但同时提出赵某必须撤销仲裁。见石家庄某电缆销售公司接受了调解意见。魏胜军“趁热打铁”与赵某联系,在多次沟通和劝解后,赵某最终答应如果石家庄某电缆销售公司能第一时间支付自己的业务提成,就可以撤销劳动仲裁。

为了圆满解决三方的所有纠纷,魏胜军要求三方于5月24日一起到调解室当面履行。当日,三方按约定来到裕华法院仲裁调解室,经过3个多小时协调和监督,三方按调解意见完全履行,赵某撤销劳动仲裁,石家庄某电缆销售公司撤诉,该案得到了圆满化解,同时也受到了三方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近年来,裕华法院始终把服务群众作为司法审判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加强深化诉调对接,着力将诉源治理关口前移,取得了良好成效。截至6月10日,共诉前调解纠纷1644件,调解成功1101件,成功率达65%。


 

 
责任编辑:裕华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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